一、案情簡介
兩歲半(2010年)的女孩小瑩(化名)和同班小朋友小夢(化名)因為搶板凳發生爭執,兩個小朋友互相抓了對方一下,小夢胳膊上留下一道痕跡。之后,小夢的媽媽——幼兒園大班的陳老師當著全班小朋友的面,打了小瑩。當時在場的另外一位老師也一起參與了打人事件。在警方和校方將近一周仍無任何回應的情況下,小瑩的媽媽唐女士將打人視頻于7日上午發到網上,該帖點擊已近兩萬五千次。唐女士告訴記者,她的女兒小瑩2歲半(2010年),幾月前選擇在江蘇省徐州市天馬少兒藝校上幼兒園。事發2010年9月1日上午9點08分,“我家女兒和小夢因為搶板凳發生爭執。在老師的教育下,兩個孩子很快和好,又玩到了一塊。”當日上午11點左右,唐女士的老公王先生接到接到幼兒園苗老師的電話,說女兒小瑩咬傷了小夢,要王先生去學校帶小夢去打狂犬疫苗。夫妻倆來到幼兒園后看到小夢胳膊上被抓出一道痕跡,并不像是被咬傷。于是,唐女士要求調看學校的監控視頻,校長當時沒在,我們就走了。”當日下午,唐女士確認校長在學校之后,于16時多又趕到學校。調看監控視頻后,唐女士感到十分震驚,發現孩子不但沒有咬人,反而被小夢的媽媽暴打。“小夢的媽媽是樓上大班的老師,姓陳。”2010年9月1日下午,唐女士看完視頻后便向當地派出所報警,同時希望學校給一個說法。遺憾的是,直到7日發布視頻前,在將近一周時間內,警方和校方都沒來一個電話,“我們很失望。”7日上午,唐女士將視頻公布到了網上。
監控顯示女童被打十多分鐘。唐女士公布到論壇上的視頻清晰記錄了部分打人過程,時間顯示從2010年9月1日10點13分至10點22分。在此期間,陳老師共打了小瑩10多分鐘,先后打了三次,整個過程持續30多分鐘視頻顯示,在小夢的媽媽陳老師查看小夢“傷勢”的同時,一位拿掃帚的阿姨(唐女士說,她是幼兒園的生活老師苗老師)在向小夢的媽媽比劃著什么,并用手指向了站在教室中部的小瑩。隨后,陳老師沖到小瑩面前,多次拍打小瑩手臂,嘴里不停地說著什么。再次查看小夢手臂“傷勢”之后,陳老師又多次用手指戳小瑩的頭、推打小瑩。不解氣的陳老師,又將小瑩從教室中部位置拽到墻角,小瑩踉踉蹌蹌還沒有站穩,小夢媽媽接著用手推了她一把,小瑩重重地摔在靠在墻邊的床上。
讓網友最為震驚的是,陳老師在墻角多次用手戳了小瑩的頭后,陳老師拿起小瑩的手,向她自己臉上打去。期間,小瑩不斷哭泣。教室中,不下十位小朋友在旁觀看,一位老師從頭到尾沒有出來制止。生活老師苗老師也參與了打人。整段視頻中,因為視頻沒有聲音,她們具體說了什么并不清楚。據唐女士介紹,這只是視頻中的一部分,完整視頻中,陳老師直到10時35分才離開教室。在校長辦公室,生活老師姚老師介紹了事情經過。她說,當時小瑩和小夢為爭一個小板凳發生了爭執,后來任大班老師的小夢媽媽知道后,下來動手打了孩子。當時她自己一手拿著笤帚,另一只手還有孩子的大便,來不及阻止。另外,她們也沒有想到小夢媽媽會這么激動,甚至還沒反應過來,嚇傻了眼。對于自己參與打孩子一說,她解釋說,她只是在雙方發生爭執后,拍打了小瑩一下,要求小瑩給小夢道歉。當時小瑩也說了對不起,小夢也原諒了小瑩。生活老師說,事發后她帶著禮品去王先生家賠禮道歉,并取得了他們的諒解。
當地媒體在7日刊發相關報道,幼兒園的張校長證實了老師打人的事實,指出小夢媽媽作為老師打學生確屬不當,是學校教育和管理的失誤,幼兒園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責任,需要幼兒園承擔的責任,學校絕不推脫。事發當天,學校已將小夢的媽媽停職反省。
二、法律分析
打人事件發生后,劉茂通律師通過報道了解了整個事件,為陳某的行為所震驚、憤怒,隨后主動找到苗苗的爸爸,為其免費代理此案。在其與陳某以及警方的多次交涉下,事情最終有了結果。
三、案例點評
打人的幼兒園老師陳某與被打兒童苗苗的爸爸王先生,在徐州市公安局礦業分局民警及律師的見證下,簽署了一份治安案件調解協議書,陳某不僅拿出3萬元作為苗苗的醫療費及精神損害等費用,而且還以道歉信的方式在報紙、網絡公開向苗苗的家長道歉。
在道歉信上,陳某稱自己做了一件后悔終身的事,做為一名受人尊敬的幼兒老師,因小朋友之間發生打架事情,她竟對一個小朋友“拉扯、指點(具體見監控錄像)”,事后,她十分后悔,本應該保護孩子,卻做出這樣過激的事,她曾帶著誠意到對方家里賠禮道歉,在公安機關的調解和雙方同意的情況下,她愿意拿出相應的現金作為誠意,來賠償受害孩子的醫療費、檢查費和精神損害撫慰金,來取得他們的諒解,并愿意和孩子及家長和好如初。
經過調解雙方達成的協議主要有以下幾點:一是陳某以道歉信的方式在報紙、網絡公開向苗苗及其家人道歉;二是陳某承擔苗苗的醫療、檢查、精神損害賠償等各項費用3萬元;三是苗苗家長保留對該園領導的責任追究;四是苗苗家人放棄公安機關追究陳某的行政處罰;五是雙方和解后,苗苗家人對陳某取得諒解,不得在網上或其他媒體發布對陳某構成傷害的語言、文字、錄像、帖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