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國專利申請費用上調
8月3日,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在《聯(lián)邦公報》上發(fā)布了一項最終規(guī)則,宣布調整2020財年的專利官費,這是USPTO近三年來首次上調專利官費。最新的收費標準將于2020年10月2號起正式生效。
USPTO設定費用的目標是為促進對美國知識產權體系的有效管理提供足夠的財政資源。USPTO制定的的商標費用提案與戰(zhàn)略計劃目標和政策目標相一致,這些提案一旦生效將產生足夠的總收入,可以滿足未來商標和上訴委員會(TTAB)包括相關的管理費用等戰(zhàn)略性運營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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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規(guī)定對4類費用進行調整:
1.?申請
2.?第8和71條規(guī)定的宣誓
3.?給局長的請愿書
4.?商標審理與上訴委員會的異議、上訴和審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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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USPTO新增了非DOCX申請的費用,為400美元,但此項更改要到2022年1月1日才會生效;新增準許某律師臨時在某司法區(qū)內處理某一特定案件的費用(每半年250美元)。
終止4種費用,3種與專利服務費有關,1種與USPTO協(xié)助恢復ID費或密碼重置費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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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PTO的《專利費用調整表》顯示,10月2日起,許多費用增長率超過5%,具體包括:
-發(fā)證費:1200美元,增長20%;
-第一次(3.5年)維護費:2000美元,增長25%;
-逾期繳納維護費的額外費用:500美元,增長21.3%;
-外觀設計申請加速審查費用:1600美元,增長78%;
-雙方復議請求費:19000美元,增長23%;
-授權后復議請求費:20000美元,增長25%;
-發(fā)明專利申請、檢索和審查費用:增長5%(超過100美元),共計1820美元。PCT申請傳送和檢索費增加120美元,共計244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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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此次費用增長幅度略大,但是小型實體和微型實體對此次費用增長能獲得一定的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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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發(fā)明法案》(AIA)第10條授權USPTO局長依法設定或調整《美國法典》第35編和《1946年商標法》(《美國法典》第15編第1051條)所確定、授權或收取的專利費和商標費。
當USPTO提議設定或調整AIA里所允許的“申請、檢索、審查、簽發(fā)、申訴和維護專利申請和專利”的費用時,這些擬議費用都會按照AIA第(10)b項的規(guī)定將小型實體的新增費用減少50%,將微型實體的新增費用減少75%。
能享受小型實體50%折扣的申請人必須符合《美國法典》第35編第41(h)(1)條對“小型實體”的定義。能享受微型企業(yè)75%折扣的申請人必須滿足AIA第11(g)條對“微型實體”的定義。
原文通知詳見:
https://www.uspto.gov/about-us/performance-and-planning/summary-fy-2020-final-patent-fee-ru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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