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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談戀愛總是簡單,相處太難;花錢總是容易的,但是賺錢太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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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風險
一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擔的行政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承擔法人責任外,可以對法定代表人給予行政處分和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超出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二)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三)抽逃資金或者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四)解散、被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后,擅自處理財產的;
(五)變更或者終止時未及時申請登記和公告,致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六)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活動。"
據此,當上述情況發(fā)生時,法定代表人應對公司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承擔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當了老板以后,這些紅線絕對碰不得!
二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擔的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罰。本法和其他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p>
在司法實踐中,法定代表人通常可以被視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因此,當公司涉嫌單位犯罪時,公司法定代表人也難逃其咎。法定代表人易犯的刑事犯罪類型包括:商業(yè)賄賂、生產、銷售偽劣商品、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非法經營等。
三法定代表人被采取強制措施的情形1、執(zhí)行傳喚程序,限制出境,并列入不可信賴人名單,限制高消費等。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以下簡稱《民事訴訟解釋》)第四百八十四條第一款規(guī)定:“被執(zhí)行人、必須接受調查詢問的被執(zhí)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實際控制人經依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現場的,人民法院可以傳喚其到現場。”
《民事訴訟法解釋》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被執(zhí)行人是單位的,可以限制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影響債務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zhí)行人高消費及相關消費的若干規(guī)定》第三條規(guī)定:“被執(zhí)行人為自然人的,在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后,不得有下列非生活、工作必需的高消費及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二等以上艙位的飛機、火車和輪船的軟臥;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高消費的;
(三)購買房產或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4)租用高檔寫字樓、酒店、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的車輛;
(6)旅游度假;
(7)兒童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9)其他非生活、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如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
被執(zhí)行人為單位的,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后,被執(zhí)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和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guī)定的行為。以個人財產為私人消費實施前款行為的,可以向執(zhí)行法院申請執(zhí)行。執(zhí)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準許。"
也就是說,在你被限制消費之后。
乘坐高鐵、去高消費場所、旅游等處處受限。
2.破產程序中,法定代表人不得擅自離開住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第十五條規(guī)定:“自受理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裁定送達債務人之日起至破產程序終結之日止,債務人的有關人員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財產、印章、賬簿、文件和其他資料;
(二)根據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要求開展工作,如實回答詢問;
(三)列席債權人會議,如實回答債權人的詢問;
(四)未經人民法院許可,不得離開住所;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業(yè)的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
前款所稱有關人員是指企業(yè)法定代表人;經人民法院決定,可以包括企業(yè)的財務管理人員和其他管理人員。"
3.稅務調查程序中對出境的限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欠稅的納稅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應當在出境前向稅務機關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或者提供擔保。如果稅款和滯納金沒有結清,也沒有提供擔保,稅務機關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
各種賬都沒算出來就跑不掉。
四對再次擔任法定代表人資格的影響根據《企業(yè)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條例》第四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企業(yè)登記機關不予核準登記:............................................................................................................................(六)擔任因違法行為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的企業(yè)的法定代表人,并對該企業(yè)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企業(yè)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之日起未滿三年.....”
我不知道,我害怕!增長知識!看來當老板也不容易啊!做吧,珍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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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深圳市場監(jiān)管
編輯:快樂君